吉林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,是指经吉林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联合认定的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、成长性好且具有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、新颖化等其中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,企业规模符合国家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)的规定。
吉林市工信局组建了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库,对入库企业实施定向培育,原则上每年度拟评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从培育库中择优推荐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入库条件: (一)在我市登记注册一年以上(含一年)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界定的工业、信息传输业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; (二)生产经营证照齐全,依法纳税、环保达标、安全生产合规、产品质量合格; (三)具备“专精特新”其中一项特征,经过培育有潜力发展成为吉林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。 |
吉林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吉林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申报和认定工作,优先从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培育库中择优选择,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市工信部门、财政部门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,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核,提出拟认定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,经公示无异议的,由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公布名单,并授予吉林市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称号。 |